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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與房地產法律信息
2020年第2期 季刊(4-6月) 總第6期
致邦建筑與房地產業務部 2020年7月2日
目錄
一、建設工程法律信息
二、房地產法律信息
一、建設工程法律信息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4月7日
【發文號】建司局函房〔2020〕1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精準穩妥推進房地產企業復工復產,現決定,我部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資質證書無需換發。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4月9日
【發文號】人社廳發﹝2020﹞40號
各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加快落實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負措施,推動建筑企業復產復工,現就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4月16日
【發文號】建辦〔2020〕35號
部機關各單位、直屬各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修訂)》已經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河北省設區市部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電子化的復函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3日
【發文號】建辦市函〔2020〕194號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申請設區市核發的部分企業資質證書實行電子化的請示》(冀建呈〔2020〕52號)收悉。經研究,同意河北省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核發的工程勘察勞務資質證書、工程設計丁級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工程、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證書、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工程方面專業承包)證書、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證書、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證書、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實行電子化管理。
5.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試行)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8日
【發文號】建辦質〔2020〕20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指導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促進綠色建造發展和建筑業轉型升級,我部組織編制了《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6.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
【頒布時間】2020年5月8日
【發文號】建質〔2020〕4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是建筑垃圾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是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重要舉措。為做好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促進綠色建造和建筑業轉型升級,現提出如下意見······
7.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西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意見的函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3日
【發文號】建辦市函〔2020〕232號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你廳《關于申請我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備案的請示》(藏建市管〔2020〕54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2號修改),同意你廳將需要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請你廳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建筑市場秩序。實施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8.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征求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6日
【發文號】建司局函市〔2020〕10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我司研究起草了《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現送你們,請組織相關單位研究提出意見,于6月30日前將意見函告我司建設咨詢監理處,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按照自愿原則,推薦有需求、具備條件的地區或項目參加試點。
聯系方式:010-58933790,58933530(傳真)
附件:1.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
2.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試點推薦表
9.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平臺數據標準(試行)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6日
【發文號】建辦質函〔2020〕25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工作,統一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平臺數據格式,促進勘察質量監管部門和各方主體的數據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水平,我部組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平臺數據標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10.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征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8日
【發文號】建司局函市〔2020〕11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要求,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完善工程總承包管理制度,我們組織對《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試行)》(GF-2011-0216)進行修訂,形成了《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現送你單位征求意見,請于2020年6月30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司,并提供意見電子稿。
聯系人:王三星
電話:010-58933759 傳真:010-58934169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郵編100835)
電子郵箱:wangsx@mohurd.gov.cn
附件:《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
1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北京市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的復函
【頒布時間】2020年6月8日
【發文號】建辦市函〔2020〕294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你委《關于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的請示》(京規自文〔2020〕25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同意北京市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請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要求,拓寬建筑師服務范圍,完善與建筑師負責制相配套的建設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培養一批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師隊伍。通過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充分發揮建筑師及其團隊的技術優勢和主導作用,提升工程建設品質和價值,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建筑行業轉型升級和城市建設綠色高質量發展。試點工作進展和取得的經驗請及時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1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2日
【發文號】建辦市函〔2020〕29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工作部署,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有關要求,加強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排查整治突出問題,深入推動“行業清源”,決定開展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文書式樣》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6日
【發文號】建科規〔2020〕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文書式樣》。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1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1日
【發文號】建辦市〔2020〕2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號),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業政務服務質量,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要求,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電子證照(以下簡稱施工許可電子證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實行無紙化受理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3日
【發文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斷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決定自2020年6月29日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統一實行無紙化受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通報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9日
【發文號】建辦質函〔2020〕31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交通委員會,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根據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統計數據,現將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如下······
17.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意見的復函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6日
【發文號】建辦市函〔2020〕315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你廳《關于申請調整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限額的函》(川建建函〔2020〕32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2號修改),同意你廳將成都市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二、請你廳指導成都市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建筑市場秩序。實施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18.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8日
【發文號】建辦市函〔2020〕33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決策部署,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工作安排,現將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9.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4月7日
【發文號】蘇建規字〔2020〕3號
為了加強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基地技能考核行為,提升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能力和素質,根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江蘇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基地管理辦法》,經2020年3月25日廳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20年5月7日起施行。
江蘇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基地管理辦法.doc
20.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關于疫情期間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證書相關事項的公告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1日
【發文號】〔2020〕第 13 號
根據我省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鑒于當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相關考核與線下繼續教育暫未全部恢復,為有序推進復工復產,經研究,現就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證書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及《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其有效期順延90日。
二、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銷的除外)二級注冊結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建造師,其有效期順延90日。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開發或采用優質網上繼續教育資源。已實現線上繼續教育的,學員可選擇線上繼續教育模式學習,以免延誤延續申請。
21.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扎實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4月30日
【發文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
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我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年度目標任務,確保各項基本制度依法依規有效落實。現就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條例》,扎實推進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2.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7日
【發文號】蘇建質安〔2020〕75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園林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蘇辦發〔2019〕22號)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全面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蘇安〔2020〕3號)精神,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擰緊擰實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企業和相關責任人,有效大幅壓降事故起數和事故傷亡人數,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23.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智慧工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頒布時間】2020年5月8日
【發文號】蘇建質安〔2020〕78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園林局:
智慧工地是基于信息技術,圍繞建筑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建立支撐現場管理、互聯協同、智能決策、數據共享的信息化系統。隨著智能技術發展,特別是互聯網、物聯網和數字技術加速應用,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已成為加快江蘇建造方式轉型升級的突破口和著力點,助力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實現施工安全生產治理體系與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法。近年來,我省積極探索智慧工地建設,但還存在著系統集成度低、“信息孤島”現象較為突出、用戶端與監管層數據融通度不高、軟硬件集成難等應用技術難點。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深化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7〕151 號),圍繞打造“江蘇建造”品牌,推行精益建造、數字建造、綠色建造、裝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助推建筑產業優化升級,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經研究,提出以下意見。
24.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試點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5日
【發文號】蘇建人〔2020〕80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房產局),南京、無錫、蘇州、南通市園林(市政)局,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現將《江蘇省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試點工作方案(2020-2022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5月12日
25.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5日
【發文號】蘇人社發〔2020〕51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建筑企業復產復工,加快落實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負措施,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0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6.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關于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1日
【發文號】蘇建規字〔2020〕4號
《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已經2020年4月14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會商一致,現予印發。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 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 2020年5月21日
27.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關于嚴肅查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中弄虛作假行為的公告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7日
【發文號】〔2020〕第14號
近期,我廳在辦理“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工程勘察企業、工程設計企業、建筑業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安全生產許可”等九類行政許可事項時,發現部分企業存在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現象,有的甚至偽造公文、公章,企圖以假身份證、假職稱證書等騙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上述行為違反了《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以及相關住房城鄉建設部部令的規定。
為維護法律權威和行政許可的嚴肅性,凡建設工程企業在資質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一經發現,我廳將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八條“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行政許可申請屬于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第八十條第(三)項“向負責監督檢查的行政機關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部令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予以公告。
建設工程企業是資質許可申請的責任主體,應當承擔申請中隱瞞有關情況、使用虛假材料等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企業應當慎重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申請材料的準備。對發現的違法行為,除依法處罰建設工程企業外,對涉事的第三方機構和人員一并予以公開曝光。
特此公告。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5月21日
28.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關于廢止《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江蘇省裝配式建筑預制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的通知》的公告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日
【發文號】〔2020〕第15號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江蘇省裝配式建筑預制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的通知》(蘇建科〔2017〕39號)自即日起廢止。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5月27日
29.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的公告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7日
【發文號】 〔2020〕第16號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務建筑行業發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規范我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30.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關于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申請啟用實名認證的公告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9日
【發文號】〔2020〕第17號
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確保信息系統內人員數據的安全,自2020年6月19日起,我省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申請啟用實名認證方式。現就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二、房地產法律信息
3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
【頒布時間】2020年4月13日
【發文號】建房規〔2020〕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全面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落實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推進房地產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務效能,向各類房地產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化、標準化、便捷化的服務,營造穩定、透明、安全、可預期的良好市場環境,為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提供支撐,現提出如下意見。
3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數據標準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4月14日
【發文號】建辦房〔2020〕1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推進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建設規范化、標準化、便民化,按照經國務院同意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建房規〔2020〕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工作導則>的通知》(建辦房〔2015〕45號)精神,我部編制了 《全國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數據標準》(以下簡稱 《標準》),現予以印發。
請你單位指導本地區城市(區、縣)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標準》要求,優化升級房屋網簽備案信息系統,推動房屋網簽備案數據共享共用。要確保房屋網簽備案服務不停止,數據采集不中斷,并在數據共享應用時做好保密和脫敏處理。同時,積極拓展互聯網移動端房屋網簽備案業務,逐步實現“互聯網大廳”模式,提高政務服務質量。
33.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4日
【發文號】自然資發〔2020〕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是黨中央部署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各地按照黨中央部署,穩步推進,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全國宅基地數量大、情況復雜,一些地方還存在農村地籍調查基礎薄弱、登記資料管理不規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問題。尤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地方推進工作受阻,增加了按時完成任務的難度。為確保今年底完成黨中央部署的這項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3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土地儲備機構名錄(2020年版)》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3日
【發文號】自然資辦函〔2020〕8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根據《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規〔2017〕17號)和《關于規范土地儲備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6〕4號)等有關規定,自然資源部對土地儲備機構名錄進行了年度更新。現將《土地儲備機構名錄(2020年版)》予以印發。
按照部關于運用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進一步規范土地儲備監管工作的有關要求,所有納入名錄的機構應按要求在部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中完成各類基礎信息和數據填報工作,并及時更新。部將建立定期通報機制,按季度對填報情況進行通報。對于不報、遲報、瞞報、漏報、錯報相關信息,情節輕微的,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退出名錄。更新的名錄以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和中國土地市場網公布的為準。
35.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8日
【發文號】自然資辦發〔2020〕25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是黨中央作出的莊嚴承諾,是重大政治任務,是國之大事。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的重要內容,為確保搬遷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現就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不動產登記工作通知如下······
36.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2日
【發文號】自然資辦發〔2020〕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肩負國土空間規劃監督管理的重大責任。要依法依規編制規劃、監督實施規劃,防止出現違規編制、擅自調整、違規許可、未批先建、監管薄弱以及服務意識不強、作風不實等問題,切實“嚴起來”。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37.自然資源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協同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意見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日
【發文號】自然資發[202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各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全面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現就協同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等有關事項提出以下意見······
38. 自然資源部關于2020年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日
【發文號】自然資發〔2020〕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精神,改革2020年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方式,以真實有效的項目落地作為配置計劃的依據。現通知如下······
39.江蘇省住建廳關于辦理房地產估價機構相關備案事宜的公告
【頒布時間】2020年6月23日
【發文號】〔2020〕第18號
為優化審批服務,切實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現就我廳辦理房地產估價機構相關備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和一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備案由我廳行政審批處具體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負責備案后的監管工作。
二、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和一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備案按批次進行,相關信息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和省房地產估價行業監管系統發布。
三、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和一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備案仍使用江蘇省房地產估價行業監管系統進行網上申報。請各設區市、縣(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在所屬房地產估價機構提交備案申請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逾期系統自動提交;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做出備案決定。
聯系人:崔江寧(后臺審核025-83666799)
高媛媛(前臺受理025-83666375)
編輯:張玖文
校隊:蔣玥
審核:江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