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2036 時間:2013/10/18
“哇,快看,公安部通緝令懸賞1000萬呢!”昨天早晨,南京地鐵三山街站站臺安全門上,一張“公安部通緝令”,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圍觀。南京地鐵警方稱,該“通緝令”為一張偽造通緝令,目前已展開調查。
就此次事件的相關問題,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的薛火根律師接受采訪時認為,通緝令只有公安機關有權發布,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單位、組織和個人都無權發布。
“通緝令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對于在地鐵三山街站站臺安全門上私自張貼“通緝令”的行為,薛火根律師認為,私自制作、張貼通緝令屬違法行為,
原稿來源:中國江蘇網 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