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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9日,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朱網祥接受現代快報記者的采訪。就李昕狀告浙江稠州銀行俱樂部單方面毀約一案,朱網祥律師談了自己的理解和認識,“中國的法律中確實并沒有全保障性合同的概念,而這起案件的焦點并不在于此,關鍵是俱樂部作出解除勞動關系所依據的規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有無經過民主程序并向勞動者告知,如果上述前提均成立,且李昕的確違反了該規章制度,那么俱樂部解聘就是合法的。反之,俱樂部要支付訴訟期間全部工資,并與李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簡單地說,關鍵要看李昕是否未向俱樂部請假而違反了勞動紀律。”
原稿來源:中新網 2014-07-30
原文鏈接:http://sports.jschina.com.cn/system/2014/07/30/0215073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