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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度經典訴訟案例
1. 保利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張明確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
主辦律師:申利、王海
參選理由:原告交通銀行因商品房貸款借貸人張明確未按期還貸,訴請被告張明確立即歸還貸款675萬余元及利息57.8萬元,被告保利公司、徐黨蘭、張兵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原告同時主張享有涉案房屋的優先受償權。本案經兩審,一審法院判決被告張明確償還交通銀行貸款及利息并要求保利公司及徐黨蘭、張兵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二審中代理人緊扣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的效力、是否享有優先權,以及保利公司承擔保證責任的階段和范圍等焦點問題提出上訴請求,據理力爭,最終促使二審法院依法直接改判,完全支持了上訴人保利公司的上訴請求,并且,通過終審判決,確認了兩項關于商品房預售抵押重要觀點,即:一、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是物權,具有排他效力,并且可以主張行使優先權;二、開發商所承擔的階段性擔保責任的承擔及實現的先后順序,確定了銀行應先就涉案房屋的擔保實現債權,開發商僅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從而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守約方的合法權益。該案的成功代理也獲得委托人好評。
2. 隆順公司訴玄武區政府拆違通告違法案
主辦律師:夏磊、陶若晨
參選理由:因響應當地招商引資政策,隆順公司自2007年開始在玄武區投資建造了35282平方米倉儲用房,到2012年突然成為楊衛澤、季建業領導的"拆遷拆違、治亂整破"會戰的第一個強拆對象,房屋被推倒、法定代表人被判刑。法定代表人重獲自由后先后5次行政訴訟要么被駁回起訴、要么被駁回訴訟請求,參與應訴51個租賃合同糾紛全被判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兩位律師接受代理后,重新發掘證據材料,組織論證新思路,以已被兩次駁回起訴的確認玄武區政府通告違法案為突破口,向省高級法院上訴。代理意見得到采納,省高級法院裁定發回重審,該案得以峰回路轉。中院書記員沒看裁定,慣性認為案件維持原判,裝卷歸檔,在律師按移送記錄詢問重審開庭時間才發現是發回重審。以拆違來促拆遷已成為政府慣用手法,本案給違反拆違程序的玄武區政府當頭一擊,對法治政府建設極具促進意義。
3. 江蘇金貿鋼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系南鋼集團子公司)訴江蘇長城物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十被告買賣合同糾紛再審案(因檢察院以涉嫌虛假訴訟抗訴再審)
主辦律師:王一冰、嚴春、張蓉彥、陳宏
參選理由:該糾紛原審各方當事人以調解結案。因案外人東亞銀行認為涉嫌虛假訴訟,向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進行申訴、舉報,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提起抗訴。再審階段原告委托我所代理,王一冰律師組織所內律師進行了專題研討,形成基本辦案思路。辦案律師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法律調研、案例搜索等工作,形成明確的辦理方案,向委托人提供了詳盡的法律意見書,委托人完全接受和認可。在辦案過程中,律師通過大量證據結合可視化圖表的方式,全面展示了鋼貿領域托盤貿易的交易流程和交付方式,經過多次開庭、反復溝通,再審法院經過審委會合議,最終接受和認可了我方律師觀點,認定各方買賣和擔保關系事實存在,裁定終結再審程序。
4. 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訴河北藍亨啤酒有限公司字體著作權糾紛案
主辦律師:毛依星、毛禾楓
參選理由:承辦律師代理本案被告,面對強勢的原告——字體設計巨頭企業,精細化地策劃了本案的抗辯。最終使得法院在判決被告支付少量使用費的基礎上,得以停止使用被控侵權的產品包裝,為被告挽回了巨大損失。在原告進行批量商業維權的基礎上,能獲得如此判決難能可貴。本案同時明確了字體侵權案件的又一裁判要旨:即對于開放式許可的字庫單子,為防止造成更大損失,從利益平衡角度出發,可判令侵權方支付權利方損失,不必然判令侵權方停止使用。本案入選江蘇省高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與經典案例。
5. 蘇州泛普納米科技有限公司與蘇州觸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羅某某專利申請權屬糾紛案
主辦律師:孔劍凡
參選理由:羅某某原系蘇州泛普納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員工,后離開泛普公司成立了蘇州觸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并在離開公司后的半年內申請了與納米技術相關的專利。泛普公司遂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定該專利權屬于泛普公司,一審法院認為,由于羅某某在泛普公司從事的是計算機相關的工作,與涉案專利涉及的技術相差甚遠,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泛普公司上訴至江蘇省高院,并委托承辦律師代理二審案件。承辦律師認真研究了判決書,提出了新的思路:一審法院從正向判斷(該思路為通常做法)發明創造與發明人在原單位工作內容之間不相關聯,進而認為該發明不屬于原單位,從而對原告不利;改為發明人在進入原單位工作前所具有的專業知識背景與其所作出的發明之間不匹配的反向審查(該思路將原不利證據轉為有利證據),從而使得二審改判,泛普公司拿回了發明專利申請權。
該案件被載于《中國知識產權報》,該案主審法官結語:該方法無疑拓寬了案件審理思路,增加了單位證明的舉證途徑……在司法實踐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6. 東方曼園小區19位業主與江蘇海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
主辦律師:方湘子、費越
參選理由:高淳區東方曼園樓盤開發商在銷售房屋后擅自變更配電房及開閉所的建設位置,破壞了小區綠化布置,并給業主的實際居住造成了較大影響。本所律師方湘子、費越接受19位業主的委托向開發商提起訴訟主張賠償。案件經歷一審、二審和發回重審三個階段,歷時兩年多,業主最終獲得滿意賠償。本案對于類似案件中法院認定開發商并不違約,但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給業主造成影響如何賠償具有典型意義,也充分體現了律師的價值不僅在于全力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更肩負著構建誠信交易體系的社會責任。
7. 金浦地產公司訴金東地產公司、郭金林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案
主辦律師:孫蕓、楊海濤
參選理由:本案系南京中院2014至2015年度重點案件,由于社會影響巨大,且涉案金額高達近20億,省市領導均作出重要指示,由中院胡院長親自主持調解。在承辦律師接受被告委托之時,公司所有賬戶被查封,公司名下土地被抵押,公司股權被查封,員工被禁止進入辦公室。承辦律師以首席顧問身份全面接管金東公司,頂住各方壓力,合理配置資源、運籌帷幄、奇正相輔;一方面以合理合法之手段抵御對方律師主導之非訴訟騷擾;另一方面深入研究案情,以四兩撥千斤之巧變被動為主動,抽繭剝絲讓合議庭法官直見案件本質。對方為挽回敗勢,甚至組織了多位省內著名的公司法律師進行研討,承辦律師在開庭中突然對關鍵證據“股東會決議”的定性上作出令人耳目一新,卻又合理合法的解釋,完敗對方律師顧問團隊。至此,對方及律師預設的訴訟戰略全面失敗。在此情況下,承辦律師并沒有要求法院速判本案,而是耐心配合法院做調解工作,在近10個月的調解期限內,雙方調解方案交換達幾十次之多。最終,承辦律師利用對方案件喪失信心和耐心機會,達成有利于委托人的調解協議。時至今日,調解協議得到全面履行,金東公司銀行賬戶及股權全面解封、土地全面解押,已完全恢復生產經營。本案的成功辦理,不但彰顯了致邦所在行業內領袖地位,更加突出了致邦所在承辦大額標的案件能力和高度的專業性。
8. 南京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與南京勇信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仲裁案
主辦律師:劉訓峰、王新繩
參選理由:地鐵集團公司于2009年將南京地鐵一號線南延線小龍灣站上蓋物業整體租賃給勇信公司,雙方在簽署租賃合同時,該物業尚未竣工驗收,雙方在合同中就裝修、消防、電梯、綠化亮化、防洪閘安裝等工作分工進行了約定,并約定了招商、免租期限,計租開始時間為2013年8月15日,租金按年度預交。由于招商、裝修工作延遲,勇信公司拒付租金,地鐵集團公司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勇信公司支付租金,勇信公司提起反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本案中,雙方在溝通過程中往來函件數量巨大(雙方所舉證據達1500余頁),涉及的履約義務存在互為前提的情況眾多,且該物業在涉訴時因各方原因并未完成竣工驗收的情況,案情及其復雜,具有較大的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在庭審中,我所主辦律師在眾多證據中抽絲剝繭,理清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及其先后順序,充分利用勇信公司所舉證據之漏洞,主抓租賃合同中的主給付權利義務關系,并結合本案簽訂及履約過程的特殊性,最終說服仲裁庭認定雙方所簽租賃合同系在特殊背景下的簽署,根據商業價值考量,裁定雙方繼續履行合同,勇信公司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地鐵公司支付租金。而后,勇信公司又以涉案租賃合同無效為由,向南京中院提起不予執行之訴、向北京二中院提起撤銷仲裁之訴,均被法院裁定駁回。
9. 郭驥訴江蘇浩揚科技有限公司、江蘇揚子晚報有限公司、新華日報等買賣合同糾紛案
主辦律師:方忠宏、張露露
參選理由:該案作為《揚子晚報》全資子公司利用媒體優勢公開承諾“假一賠百”案件,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對于打擊媒體公開虛假宣傳、虛假承諾有著重大作用。團隊負責人方忠宏律師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本案案情進行細致分析研究,發揮團隊成員各自優勢,力邀南京各大名校教授參與討論該案,對本案法源法理進行深入探討,本案各被告為江蘇省委直屬機構,辦案過程有各類阻力,一審判決僅按照假酒價款的三倍予以賠償。方忠宏律師認為本案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按照一百倍賠償,說服當事人打消顧慮提出上訴,二審判決改為按照假酒價款的十倍予以賠償。目前該案已申請再審。本案的辦案過程既是致邦律師專業法律素養的體現,更是致邦律師堅定法律信仰的彰顯。
二、 年度經典非訴訟案例
1. “類企業債產品”系列發行法律意見服務
主辦律師:田鴻、張蓉彥、陳宏、孫僑
參選理由:2015年,主導并促成我所成為了省級金融產品平臺——江蘇省股權交易中心和市級金融平臺——南京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特殊會員及成功入庫,年內承辦了靖江城建發行“類企業債產品”和杭州某地產商發行“類企業債產品”,以上業務作為開端,相信我所在2016年定能獲得更多的參與機會,在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法律服務中更上層樓。
2. 南京潔寧燃氣有限公司土地轉讓稅務籌劃
主辦律師:方立山、周天
參選理由:2015年8月南京潔寧燃氣有限公司對外轉讓80.7畝土地使用權,按正常轉讓要繳182.086萬元稅款,該公司副總經理找到方立山和周天律師,希望為該土地轉讓提供稅務籌劃,經過多次上門調查,與買受人多次溝通,出具了《稅務籌劃建議書》和《稅務籌劃方案》,最終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免征,省稅182.086萬元。
3. 哈爾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投資、建設、運營、股權轉讓(BOT)項目
主辦律師:葉樹理
參選理由:本項目于2012年7月獲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的批復,規劃擬在2008至2018年期間建設總長89.58km的軌道交通工程,均為地下線。自2013年至2015年,葉樹理律師歷時3年帶領團隊全程參與了哈爾濱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BOT專案的前期工作,為該項目進行商業模式設計,創設交易結構,為項目融資、股權等方方面面進行了專業的法律服務。該項目已經于2015年7月1日正式進入建設階段。本項目的完成在國家PPP戰略開始之前,在沒有相關法律規范的前提下,葉樹理律師為該項目設立了完整的交易結構,在國家PPP戰略出臺之后,完全符合國家的發展戰略。該項目的成功受到了來自委托人(南京軌道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四研究所、哈爾濱地鐵集團、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市政府、國家開發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等在內的該項目參與人的支持與肯定。現該項目進入建設期,未來5年,葉樹理律師被委托為該項目繼續進行法律專項服務。
4. 中信信誠-南京中馳股權及債權投資資產管理計劃
主辦律師:詹武剛、張蓉彥、陳宏、徐燕
參選理由:資管計劃是近兩年證券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本項目也是本所第一次接觸的傘型資管計劃項目。我方當事人為資管計劃融資方,融資金額14.6億元。因資管計劃是雙重增信,雙重風險審核,其中涉及抵押、質押、保證、資金監管、委托貸款、股權轉讓、財務顧問等三十余份合同,上千頁之多。合同條款錯綜復雜,合同關系相互交織,表述晦澀沖突。律師團隊接受委托后連續奮戰,對涉及的法律法規及操作實務做了充分調研,全面梳理合同體系,以可視化方式向委托方展示了整體交易架構、資金流向、考核節點、成本測算等關鍵條款,并代表委托方與資管方展開多輪談判,先后修改文本二十多次,有效幫助委托方降低了交易成本,辨明并控制了法律風險,受到客戶的高度肯定。
5.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對外專利許可和轉讓協議制定項目
主辦律師:毛依星、毛禾楓
參選理由:在中興通訊的歷史上,本案是首次該公司和不在北上深的律所進行知識產權項目的合作。對于專利資產眾多的中興通訊來說,專利對外許可和轉讓的協議制定和風險控制是重中之重,需要制定者在專利法和合同法領域均具有極高的專業造詣。承辦律師通過分析委托方的具體需求,制定出完整的專利許可和轉讓文本,并創新地設置了協議模塊和條款;在最大化地維護委托方合同利益的基礎上,同時也充分考慮到合同整體利益的平衡以及可操作性。本項目成果已經在中興通訊集團中全面貫徹實施。本項目為本所近年來不可多得的知識產權非訴案例。
三、 最具創新精神獎
南京土壤儀器廠有限公司稅務處罰聽證
主辦律師:方立山
參選理由:2014年10月20日,南京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對南京土壤儀器廠有限公司進行稽查,經過七個多月的檢查,2015年6月30日作出稅務處罰事項告知書,對企業處罰836065.93元,企業決定聽證,方立山代理該該聽證程序,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辯論,在聽證程序南京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決定對企業不予處罰,為企業挽回836065.93元損失,稅務聽證程序就不處罰的案例非常罕見,就像刑辯一審判處無罪一樣,非常難得。
四、 最具戰斗力團隊獎
1. 新媒體服務部
參選理由:2015年共有249個工作日,他們隨時準備戰斗,每天都在構思,深夜還在編輯。為提高協同作戰能力,他們討論制定了《致邦微信稿件編輯指引》、《致邦微信發布操作規程》并規范了微信素材標題,做到了按規范選題、按指引編輯,按規程發布。他們全年共計發布了390條微信、126條微博、81條網站信息。微信賬號在2015年度內吸引122241次點擊,5885次轉發,794次收藏,最近半年內平均每月新增用戶超過70人。網站在2015年下半年內有3013位訪客瀏覽了19431次。這些數據充分證明了他們的戰斗力!
2. 知識產權部
參選理由:知識產權部是事務所人數最多的部門之一,也是業務合作最為緊密的部門。2015年度,知識產權部取得了矚目的成績;作為事務所的拳頭部門,獲得了江蘇省乃至全國范圍內諸多榮譽,其中許多榮譽均是江蘇省律所的唯一代表,甚至在全國范圍內能夠入圍的律所也是屈指可數。低調、高端、全面、業務精深已經成為致邦知識產權的標簽。憑借這些榮譽,知識產權部還獲得了十幾萬元的資助,為事務所作出了巨大經濟貢獻。2015年度,知識產權部又陸續有新人通過專利代理人考試和司法考試,隊伍也在不斷地壯大;各位律師的創收業績同樣也有較大幅度的提升;部門所辦理的業務類型也更加全面化。2016年,致邦知識產權,繼續奮進。
3. 孫蕓、楊海濤公司法服務團隊
參選理由:公司法服務團隊針對公司管理僵局問題深入研究,研發出新的法務服務產品。近三年來,采用訴訟及非訴手段辦理了寶達公司僵局案、派森投資公司解散案、金浦地產公司訴金東地產公司、郭金林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案,成功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約為30億人民幣,律師收費達500萬元。前述案件的成功辦理了標志著公司法服務團隊在公司法領域已處于省內絕對領先地位。
五、 先進集體獎
1. 公司證券業務部
參選理由:首先,公司部堅持每年制作出版致邦志,2015年度也不例外,公司部已在近期推出新一期致邦志,集合致邦咨詢、學術討論、案例分享、公司法律信息等豐富內容;第二,公司部堅持編輯公司法律信息,按季發布,信息不僅刊登于致邦志及致邦所官方網站,更被省律協采納并公布在省律協官方網站;第三,公司部定期召開部門會議及聚餐活動,部員匯報各自工作近況,探討行業最新動向及爭議案件,分享實務經驗,不僅交流感情更為年輕律師的學習發展提供了機會和平臺;最后,2016年年會,公司部熱情參與,用行動支持,現已向年會籌備組報送三個集體節目并在積極排演當中。
2. 金融保險部
參選理由:金融保險部是事務所學習氛圍最好、部門活動最多、凝聚力最強的部門。2015年,金融保險部產生了一名省直優秀律師、兩名優秀青年律師、一名優秀公益律師,還為本次年會貢獻了3名主持人和6名籌備組人員。該部門不僅人才輩出,在業務上名列前茅,難能可貴的是有著鮮明的致邦精神和文化,并將正能量傳遞給每一個深愛致邦的成員。
3. 常州分所
參選理由:江蘇致邦(常州)律師事務所在常州市律協、市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得到了總所領導的關心和大力支持,我們在任曉力主任的帶領下,通過改革整頓,完善制度,規范管理,一年來實現了質的飛躍,取得了優異的成績。我們統一了著裝,配備了胸卡、所徽,制作了辦案軟件管理系統。全年修改完善規章制度20余篇,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11篇,舉辦法制專題講座7場。經過全體人員團結一心、奮力拼搏的艱苦努力,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標,全年辦理各類案件448件,實現收費590萬元,同比分別增長117.5%和40.5%。2015年4月,分所被常州市律協評為常州市三星級律師事務所。
六、 行業最具影響力獎
1. 薛火根
參選理由:薛火根律師作為我所高級合伙人,在專業工作中表現出的精深業務能力、廣博的人脈關系和一切為了當事人合法利益而奮斗的敬業精神,得到了社會和司法界的普遍認可。同時,薛火根律師更身兼數職,同時還是中國人民大學客座教授、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點睛網律師學院高級培訓師,還多次為省內外各市檢察官、律師授課,影響力不斷擴大,獲此獎項定是實至名歸。
2. 葉樹理
參選理由:葉樹理律師自1996年始長期從事投融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的法律服務,參與了南京長江第二大橋的資本運作、南京長江第三大橋的建設及其社會融資、南京長江隧道有限公司的項目法人招標組建、南京長江第四大橋項目、南京繞越高速公路、南京市玄武湖隧道、南京緯七路過江隧道、南京緯三路過江隧道、江蘇蘇通長江大橋、寧天城際(南京地鐵11號線)一期工程BT項目融資和哈爾濱市地鐵二號線BOT項目等,并且多次受邀參加各種論壇,例如由財政部、亞洲開發銀行聯合主辦,重慶市財政局承辦的“軌道交通領域PPP模式應用國際論壇”等,在軌道交通領域中有著重要的影響力。
七、 年度最佳講座
1. 《礦山與地質公園~漫談第一印象的塑造》
主講律師:田鴻
參選理由:田鴻律師在專業方面涉獵極廣,并將經驗分享給大家,講座專業實用,更生動有趣,不僅有專業知識更不乏個人感悟,給大家留下深刻印象。
2. 《普洱茶的品鑒》
主講律師:方怡
參選理由:色、香、味、氣、形的全面享受,將生活態度和生活品味植入茶道之中,讓我們更加熱愛生活。
八、 最具敬業精神獎
1. 陳芳芳
參選理由:陳芳芳律師入所以來,主要從事民商事訴訟業務。2015年度,先后參與多件訴訟及非訴項目。因為工作量大,常常加班加點,但從無怨言,勤勤懇懇,陳芳芳律師的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值得每一位年輕律師學習。
2. 陳宏
參選理由:陳宏律師作為事務所新晉的年輕律師,理論功底扎實,工作態度嚴謹。不論工作簡單或復雜,都認真對待、善于思考、反復修正以爭取做到極致。2015年參與了淮安中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案和典當合同糾紛案、金貿鋼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訴江蘇長城物資集團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再審案、中信信誠-南京中馳股權及債權投資專項/單一資產管理計劃項目、靖江市城鄉建設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私募債券項目和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掛牌項目等的眾多復雜的訴訟與非訴項目,經常加班加點,工作表現十分優秀,受到了各個項目主辦律師的高度評價。
3. 何涵嫣
參選理由:何涵嫣律師系我所東大分部兼職律師,為東南大學校長辦公室、法制工作辦公室成員,2015年期間,何律師愛崗敬業、工作勤奮刻苦,主要參與并負責東南大學法制工作,包括出具法律意見書31件、提供其他法律建議和解答法律咨詢60余件、草擬和修訂合同文本9份、對外函件4件、審查修訂學校合同文本52份、參加訴訟仲裁案件及司法破產案件4件;2015年,何律師同時還兼任東大分部律師,作為主要負責律師負責的項目有:為德基廣場有限公司、南京新宇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德基廣場”一、二期商場租賃、二期寫字樓對外招商工作提供法律服務、為江蘇富通置業有限公司“河西南京世界貿易中心項目”提供法律咨詢、訴訟案件代理、合同文本草擬等全程法律服務、為法國歐葆庭健康產業集團在中國地區(南京、武漢、杭州、宜興)設立全外資養老服務公司項目提供公司設立、合同草擬修訂、法律咨詢、商業談判等全程法律服務、為南京云融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江蘇中科招商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南京東南建設工程安全鑒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并為江蘇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華夏銀行南京分行、中海地產有限公司、江蘇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業單位、房地產、金融企業提供常年和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九、 最熱心公益獎
1. 陶若晨
參選理由:陶若晨律師熱心公益,作為新媒體服務部的核心成員,約有50%的微信校對發布工作由其完成;無論哪位領導安排的事務所的工作,都不辭辛苦,努力完成,尤其事務所的各類會議記錄、來訪活動接待、會議材料撰寫、評選報送材料等各類公益事務;在有益事務所品牌建設的其他事務中更奔波在先,比如icourt南京站活動、法稅同審活動等。
2. 夏磊
參選理由:夏磊律師雖平日工作繁忙卻一直心系致邦所公益事務,開創我所微信公共平臺,帶領微信團隊服務至今,并不斷將微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不僅保證推送數量,更努力提高質量;除微信工作,事務所網站的管理、微博的管理工作也主要由夏磊律師帶頭及負責日常維護,為我所對外宣傳工作付出頗多。
十、 后勤服務先鋒
1. 金玲
參選理由:金玲在財務崗位承擔著重要職責,處理大量繁瑣的財務事務,認真負責,盡量滿足各位同仁的需求,將財務工作管理得井井有條。
2. 何招燕
參選理由:何招燕在前臺崗位時就一直服務全所同志,深得好評,調至現在崗位后,更是積極主動為大家辦實事,并配合其他行政人員、財務人員,保障了事務所各項行政事務的良好運轉。
3. 李慶慶
參選理由:李慶慶在進行后勤服務時能夠高效地配合專業律師團隊的要求,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并熱心參與所內公共活動,為事務所的發展積極貢獻力量。
十一、 最具親和力獎
王一冰
參選理由:王一冰律師是致邦業務達人也是女律師的代表,不僅專業技術過硬,且各方面能力俱佳,同志們總能看到王一冰律師帶著極具親和力和魅力的笑容踏進致邦,如一縷春風拂過,讓人不禁流連,最具親和力獎頒給王一冰律師絕對是實至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