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1249 時間:2017/08/18
近日,以方忠宏律師為首的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中心團隊成功代理了兩起刑事辯護案件,二審法院均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兩案的委托人均對結果表示非常滿意,將繼續辦理委托。憑借方忠宏律師、劉艷龍律師、賀珺律師在刑事訴訟領域豐富的代理經驗和過硬的專業素養,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起代理的案件是倪某涉嫌詐騙案為被指控犯詐騙罪的上訴案件。2015年11月4日,倪某被蘇州市公安局抓獲,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山東省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逮捕。一審法院于2017年3月9日作出判決,認定倪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
方忠宏律師與劉艷龍律師接受倪某家屬的委托之后,仔細研究案件材料后,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倪某的行為不應構成詐騙罪。經二審法院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定二位律師的主要代理意見被采納。二審裁定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并將此案發回重審。
第二起代理的案件是為魏某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的上訴案件。2015年10月,時任鎮黨委書記的魏某被刑事拘留、逮捕。一審法院于2016年11月23日作出判決,認定魏某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方忠宏律師與賀珺律師接受委托后,在會見過程中發現該案存在變相刑訊逼供問題,并排除萬難固定了變相刑訊逼供的相關證據,依法在2017年6月9日的二審開庭過程中,當場獲許啟動了整整一天的專門性非法證據排除程序,被告人魏某獲得了在一審庭審過程中未能昭雪的冤情陳述機會,在庭審過程中數度哽咽。二審法院在檢察院補充偵查申請恢復審理后,經書面審理即做出裁定,認為“定案的部分證據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撤銷原審法院的刑事判決,并發回重審。
上述兩起案件之所以能夠獲得如此成功的結果,應當歸功于致邦刑事辯護中心律師團隊的精誠合作。在案件代理過程中,以方忠宏律師為首的刑事辯護中心律師團隊,不分晝夜地認真研究案卷材料,查閱相關人員的判例文書,并積極進行調查取證,為促成二審裁定發回重審的結果做出了巨大努力,為致邦在刑事辯護領域新增了兩個經典案例。作為法律人,我們應時刻秉持永不言棄的精神,為維護當事人最大化的合法權益做出不懈努力!
(撰稿人:葉子欣,校對人:吾采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