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28 時間:2016/05/24
2016年2月16日,經債權人申請,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受理南京蟠龍金陵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蟠龍金陵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指定我所擔任蟠龍金陵公司的管理人。
在接受指定后,我所立即成立由高級合伙人張如寶律師掛帥的管理工作組,劉熠倩、王濤、顧冶青、陶若晨、朱法建、陳芳芳、江曉舟、賀珺、章昌美、張露露、李洋等律師負責具體工作執行。5月24日下午2:30,南京蟠龍金陵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順利召開,擬定的會議事項全部完成。
蟠龍金陵公司破產清算案件是本所自2008年進入南京地區破產管理人名錄以來,青年律師參與最多的一次管理工作組,事務所內留下了他們多個日夜加班的身影,只為將破產案件法律服務做得更加細致、完備。本次債權人會議的順利召開標志著致邦已經把破產管理人法律服務工作打造成制度化、流程化、標準化、品牌化的法律服務產品。
(編輯:沈蘇寧 校對:何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