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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由東南大學法學院主辦的《“酒駕”的民刑事政策》研討會在榴園賓館召開。本次研討會的主講嘉賓為臺灣地區“司法院”優遇大法官、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兼任教授、東南大學客座教授施文森先生。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劉艷龍、楊雨桐作為律師代表參加研討。
施文森先生從國內首例無證醉酒駕車被判無期徒刑的孫偉銘案例講起,分析酒醉駕車之責任由保險轉嫁之可行性,建議將酒駕的后期處理變成民事賠償為主刑事責任為輔,并提出落實這一原則就必須以擴大保額和深化強制責任險的改革為前提。研討期間,各代表還就提高保險金可能出現的脫保現象進行了討論和分析,同時也提及酒駕案件中取證的合法性和如何盡可能的從制度上制約酒駕行為的發生。
參加研討會的還有江蘇省保監局、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玄武區人民檢察院、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江蘇省公安廳、南京市各交警支隊等單位的領導及代表。
研討人員:
江蘇省保監局法制處處長 李祥俊
江蘇省保監局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 劉金鋒
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 衛 文
(人保財險江蘇省分公司法律部總經理 )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 葉 巍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王 靜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長 邢嘉棟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張 偉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 劉文影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委會專委 王 濤
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法官 郭 娜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原研究室主任 尹 吉
(東南大學教授)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研究室主任 韓立勇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蔣慧明
鎮江市句容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楊美菊
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主任 周連勇
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馬 源
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周 玉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艷龍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胡博斌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楊雨桐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 華
(編輯:楊雨桐 校對:何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