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iv id="dkfqw"></div>
          2. <em id="dkfqw"><ol id="dkfqw"></ol></em>

              <div id="dkfqw"><label id="dkfqw"></label></div>

            1. <div id="dkfqw"><ol id="dkfqw"><nav id="dkfqw"></nav></ol></div>
              <div id="dkfqw"></div>

              新聞詳情

              致邦律師建議“非誠勿擾”糾紛雙方攜手“共存”

              點擊數:3070 時間:2016/01/15

                蘇衛視被判侵權,不得再使用“非誠勿擾”作為節目名稱。雖然江蘇衛視已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申請,但同時,原告金阿歡也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江蘇衛視在以后的節目中不得再使用“非誠勿擾”。就目前而言,江蘇衛視的確處于被動局面,不是一句“不變名稱,不變精彩”的廣告詞就能改變。

                當江蘇衛視被判侵權,不得再使用“非誠勿擾”名稱的判決出來后,各路知產人士紛紛發表觀點,表達了對此案的不同看法。筆者也來略談一二。 筆者認為,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與原告金阿歡的“非誠勿擾”完全可以各自獨立存在、獨立發展,互不干擾。不存在誰侵誰權的問題,理由是:

              一、“非誠勿擾”已成流行語

                 “非誠勿擾”出自馮小剛導演、葛優、舒淇主演的電影《非誠勿擾》,該部電影物熱播,深受觀眾喜歡,獲得了非常好的票房收入。也因此,“非誠勿擾”成了一個幾乎人人皆知的流行語,意思是沒有誠意就莫來打擾,甚至一度被認為它是一個成語。

                就“非誠勿擾” 這四個字而言,如同“非請莫入”“非誠莫問”一樣,本身就是一個通俗的表達。將其作為商標沒有顯著性,也不具備區別來源功能。

                既然 “非誠勿擾”并非原告金阿歡原創也非江蘇衛視原創,那么單就“非誠勿擾”這四個字就不能成為金阿歡、江蘇衛視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個人私有財產而隨意向他人主張權利。

              二、“非誠勿擾”顯著性已弱化

                作為一個流行語、一個通俗的表達,如果僅將該四個字作為商標進行注冊申請,由于其缺乏顯著性,本不應被獲準注冊。但如果對其做了美化處理,使其具有了個性化的特色在里面,就具備了商標申請或享有其他權利的條件。

                筆者認為,原告金阿歡的“非誠勿擾”與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是兩個不同的作品、兩個不同的權利,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相同之處在于雙方使用“非誠勿擾”的時間差不多。原告金阿歡申請商標注冊時間為2009216日,江蘇衛視“非誠勿擾”節目的開播時間為2010216日,雖然江蘇衛視“非誠勿擾”的開播時間比原告金阿歡申請商標注冊時間晚了近一年,這是由于電視節目開播前必須有長時間的準備、包括節目名稱、內容、形式等各項事項的確定,所以從時間上來看,雙方時間差的并不遠。

                另一相同之處在于,雙方使用“非誠勿擾”的靈感均來自于電影《非誠勿擾》,均不是自己的創意。

                不同之處在于:雙方都對“非誠勿擾”做了個性化的設計,對“非誠勿擾”投入了新的創作元素,而且這個設計是完全不相同也不相似的。(這里暫且不論金阿歡的設計是從哪兒抄襲的)

                原告金阿歡將“非誠勿擾”做了字體、形狀及組合上的改變,將誠字的言字頭演繹成“”形,將“擾”字也做了改變,演繹成繁體,中間也注入一個“心”形,如下圖。這樣的設計寓意很明確,用心則誠。這樣,經過美化設計后的“非誠勿擾”作為商標使用時才有了識別來源的功能,消費者才能把此“非誠勿擾”與彼“非誠勿擾”區分開來。

                江蘇衛視對“非誠勿擾”也做了美化設計。如下圖:

                將“非誠勿擾”字體做了加粗,把擾字拖長成一個長體的“1”,,一個靠著“1”站立的窈窕淑女,加上不同顏色處理,使其成為一個極賦美感的美術作品。 同時,江蘇衛視將其作為節目名稱使用,隨著“非誠勿擾”節目的熱播,知名度不斷提升,不僅在國內,甚至影響遍布海外,這個標志已然成為一個知名節目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原告金阿歡將其設計的“非誠勿擾”作為商標申請,享有商標權。江蘇衛視對其設計的“非誠勿擾”享有著作權、知名節目的名稱、包裝、裝潢權。它們是兩個不同的作品,不相同也不近似。不存在誰侵犯誰的權利,如果非要追究法律責任,恐怕也應該是《非誠勿擾》電影的著作權方來向它們主張。雙方都是拿他人的作品或創意做了改進形成了新的權利,如果都沒有得到授權的情況下,一方卻拿他人的作品或創意告另一方侵權,似乎有點“天下無賊“的感覺。

              三、“非誠勿擾”各有識別來源

                從混淆角度來看,由于雙方對“非誠勿擾”都注入了新的創作元素,使得本是一個通俗表達產生了新的不同的美感和意義,各自創作的部分產生了不同的識別來源功能。   

                一般公眾完全能根據這兩個不同的設計將兩者區分開來,不會產生認識上的混淆。更不會像判決所說的造成反向混淆,即一般公眾絕對不會因為江蘇衛視“非誠勿擾”節目的知名度而誤認為原告金阿歡的“非誠勿擾”與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有關聯關系,從而影響或制約原告金阿歡“非誠勿擾”品牌的宣傳與發展。因為,兩個完全不同的設計是不可能造成混淆與反向混淆的!

                綜上,筆者認為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完全不存在侵犯原告金阿歡“非誠勿擾”的情形,雙方完全可以在各自不同領域獨立的存在。

               作者介紹:

              王紅律師

                1999年獲得律師資格,2002開始執業,執業范圍包括專利訴訟、商標、版權、不正當競爭、婚姻、民事經濟糾紛等法律業務。專業方向商標、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業務。

                主要服務客戶: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北京天語同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中影寰亞影像制品有限公司、成龍英皇影業有限公司、志峰有限公司、韓國希杰世紀傳媒、中國電影集團公司、重慶金盾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雷士、中集、聯想、中誠集團等。

                                                                                               (編輯:王紅 校對:何招燕)

                    1. <div id="dkfqw"></div>
                    2. <em id="dkfqw"><ol id="dkfqw"></ol></em>

                        <div id="dkfqw"><label id="dkfqw"></label></div>

                      1. <div id="dkfqw"><ol id="dkfqw"><nav id="dkfqw"></nav></ol></div>
                        <div id="dkfqw"></div>
                        快播三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