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2360 時間:2015/07/02
《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處理工作規定》的公告(2015年第57號)(以下簡稱“《國抽新規》”)于今日(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民商事綜合業務部楊帆律師接受江蘇電視臺教育頻道《青年江蘇》欄目采訪,就大家關注的“史上最嚴質檢新規”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質檢總局每次“國抽”不合格名單發布后,都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針對于和老百姓息息相關產品質量問題,質檢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國抽新規》。對于《國抽新規》所稱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處理,是指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國抽結果,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依法采取通報、責令整改、復查、公告、行政處罰、移送等行政措施的活動。楊帆律師進一步解釋,根據《國抽新規》,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確因不能正常生產而造成暫時不能進行整改的,應當提供有效證明,停止同類產品的生產,并在正常生產該類產品時,按要求進行整改并申請復查。企業在整改復查合格前,不得繼續生產銷售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此外,經復查仍不合格的,后處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在30日內進行停業整頓。整頓期滿后經再次復查仍不合格的,應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許可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楊帆律師表示 “國抽新規”的發布傳出了更讓消費者振奮的聲音,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不僅要面對來自輿論的巨大壓力,還有可能受到停產、停售、召回等方面的壓力或其他懲罰。此后,商品如經質監各級部門抽檢不合格,不再像此前企業可以邊整改邊生產,而是必須停產,并面臨停售、召回等方面的壓力或其它懲罰。該“史上最嚴質檢新規”的出臺對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規范消費市場、促進生產企業的良性發展非常及時。
(編輯:權穎智,校對: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