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數:1227 時間:2017/12/01
2017年11月30日下午14點,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申利、金融保險部部長李毅、專職律師文世春共同接待曹可懷和汪祝芹夫妻兩人,接受兩人為感謝文世春律師制作的榮譽錦旗。
經向文世春律師了解,兩位老人在2002年從淮安漣水退休回到南京和子女團聚,購買了一套位于南京市玄武區晏公廟西16幢302室房屋一套,因資金不足,就借用兒媳婦公積金貸款資格,致使房產證和土地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因一家人關系和睦相安無事,也不好開口要求兒媳婦除名,房屋一直維持購買時產權登記狀態至今。2017年年初,兒子和兒媳婦離婚但沒有告知兩位老人,等老人知道實情要求除名時,兒媳婦不同意。兩位老人考慮自己年屆80歲高齡,只有自己清楚買房情形,認為應在自己身體力行時尋求救濟途徑把房子要回來。
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的親屬關系、正值原告兒子與被告離婚、以及被告名字登記在房產證上長達20年中途從未有除名的說法,文世春律師在承接兩位老人委托之前反復多次和老人了解案件事實,指導老人收集證據,尋找購房時的參與人出庭作證,根據現有證據分析案件利弊后詳實告知老人案件可能出現的不同走向,同時了解當事人對案件的期待利益。
經過雙方充分溝通,兩位老人及家人一致決定委托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經過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一審、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結,本案在律師的指導和當事人的積極配合下,實現了委托人的期待利益。兩位委托人為此特制錦旗感謝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在其訴求無門時給予的支持和幫助。
(供稿:胡博斌 編輯:何招燕)